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思想引领下中国水彩艺术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展现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与进步,彰显新时代中国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在团结奋斗中谱写民族复兴壮丽史诗的力量与信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于2023年12月在杭州举办“时代群像——中国水彩人物画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浙江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陈广胜
副 主 任:陈 坚、刁玉泉
秘 书 长:李 伟、骆献跃、陈吉芬、王敏杰、应金飞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平、王菲菲、杜 群、贺绚绚、钱 骋
黄寿耀、章 云
办 公 室:贺绚绚、骆献跃(兼)、金 磊
展览编辑:杨 雷、段晓东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3年12月
五、展览地点:浙江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水彩画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七、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采取征稿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览作品征集。
1.面向国内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征集;
2.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作者提供作品送评、参展;
3.所有参评作品,由展览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八、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投稿作品艺术形式为水彩人物画。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反映民族文化、人文精神与时代气息,用情用力用心讲好中国故事,充分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欢迎美术家积极探索水彩画的形式语言和表达技巧,拓展水彩画边界,将水彩艺术特征与新时代审美风尚有机结合,深入挖掘中国水彩艺术的当代价值。
2.作品尺寸:画心尺寸不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3.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粘贴《展览报名表》。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杨雷,办公电话:010-59759687,信封注明:时代群像——中国水彩人物画展览。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作品须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易碎材料,尽可能装入纸盒。镜框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联系电话,并附《展览报名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3.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4.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5.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